云南省于2025年9月正式出台《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标志着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化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该政策以“分步推进、分类保障”为核心思路,从实施范围、经费保障到监管机制形成了完整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核心内容#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政策覆盖两类主体:一是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即幼儿园大班)在园儿童,实现保育教育费全免;二是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费用,超额部分可由幼儿园按规定收取。值得注意的是,迪庆州、怒江州因已实施现行学前教育免费政策,继续按原有标准执行,不纳入此次新政调整范围。# (二)费用减免标准免费额度严格按照县级以上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办园保教费标准执行,不包含伙食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例如,某县公办园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民办园若收费3500元,则财政补贴2000元,家长仅需支付差额1500元。 二、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政策设计了中央与地方分级分担的财政补助体系:1. 中央与省级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补助资金,云南省承担剩余20%。2. 省级与地方分担:云南省承担部分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三档划分:昆明市省级仅分担20%;曲靖、玉溪等5个州(市)省级分担70%;昭通、保山等8个州(市)及3个省直管县省级分担85%。3. 补助测算方式: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在园儿童人数、生均收费水平核定补助金额,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后优化补助标准。 三、配套保障措施1. 师资与公用经费保障:明确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做好与免费政策的衔接。2. 特殊群体兜底:继续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确保政策全覆盖无遗漏。3. 资金监管机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程监控,对虚报、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追责;按年度进行资金清算,保障补助及时足额拨付。 四、政策背景与预期成效此次新政是对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落地响应。从云南省自身基础来看,2023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93.1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0.11%,为免费政策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政策实施后,预计将进一步降低家庭育儿成本,尤其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家庭形成显著减负效应。以迪庆州德钦县为例,其2021年已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目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1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97%,为全省提供了成熟的实践范本。未来,云南省将根据中央政策调整和地方实施情况,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覆盖范围,最终向学前三年全免费目标推进,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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