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事实上,此前已有多地开始探索实施春秋假。例如浙江杭州自2004年起就开始实施中小学春秋假试点。2025年杭州各区普遍在4月28日至30日放了3天春假,与“五一”假期相连,连休8天;多个区的中小学秋假安排在9月28日至30日,与国庆、中秋假期相连,可连休11天。2025年8月,佛山市教育局印发通知,2025-2026学年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春秋假试点,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至14日,共3天;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共2天。湖北恩施州也已明确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春季学期放1次春假,秋季学期放1次秋假,时长均不少于1周,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连续安排。此外,2025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9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中小学春秋假并非省级层面的硬性要求,各设区市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9月1日,成都市教育局也表示支持学校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实行春秋假,并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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