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增强地方财政能力,是当前中国财政体制优化的核心任务。结合最新政策动向和实践探索,这一改革需从以下维度系统推进: 一、科学划分央地事权与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地方政府承担了全国85%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尤其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占比超过90%。针对这一现状,需通过事权上移和支出责任优化缓解地方压力:1. 明确中央事权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适当加强国防、外交、宏观调控等中央专属事权,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事项。例如,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本级支出直接安排,不得要求地方配套资金。2. 规范共同事权设置:对跨区域公共服务(如生态保护、跨流域治理),需明确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避免责任推诿。例如,中央可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覆盖委托地方行使的事权成本,确保地方财力与事权匹配。 二、推进消费税改革,打造地方主体税源消费税改革是当前增强地方财政能力的关键抓手。根据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需加快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具体路径包括:1. 试点先行与分步实施:优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等征管难度较低的品目试点改革,增量部分归属地方;再逐步扩展至烟、成品油、汽车等主要税目。例如,超豪华小汽车(售价80万元以上)已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未来可扩大适用范围。2. 提升地方财政自主性:若消费税全部后移并按50%比例下划,预计东、中、西部省份税收收入将分别增加3308亿元、1560亿元、1593亿元,显著改善地方财政造血能力。同时,改革可引导地方优化消费环境,形成“促消费—增税收”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强化财力均衡转移支付是弥补地方收支缺口的重要手段,需进一步优化结构以提升均等化效果:1.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2024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已达63%,未来可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例如,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采用“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系数”的公式,综合考虑人口、海拔、少数民族等成本差异,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公平。2. 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等寻租现象,严控新设专项,将资金聚焦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国家战略领域。例如,2019年后中央新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门用于保障地方落实中央政策所需财力。 四、探索地方税收立法权,激活区域经济活力在中央统一立法框架下,可适当赋予地方差异化税收管理权:1. 授权地方调整税率和税基:例如,环境保护税允许省级政府根据本地环境承载能力上浮税额,或增加应税污染物种类。类似机制可扩展至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授权地方在法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税率。2. 试点地方特色税种:借鉴国际经验,可探索对数字经济、碳交易等新兴领域开征地方税。例如,日本对数字产品销售征收消费税,地方分成比例达28%,这一模式可为中国提供参考。 五、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预算管理改革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基础:1. 强化全口径预算统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有机衔接,集中财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例如,2025年中央提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加一般用途财力”,以缓解地方一般性支出压力。2. 严控地方债务风险: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将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范围。例如,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限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避免债务无序扩张。 六、国际经验借鉴与本土化创新1. 税权划分模式:法国、日本等国通过中央与地方共享消费税(地方分成比例37%、28%),既保障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又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性。中国可参考这一模式,在消费税改革中合理设定央地分成比例。2. 地方税体系构建:OECD国家地方税收以财产税为主(如美国房产税占地方税收40%),而中国地方税仍依赖土地相关税种。未来需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逐步替代土地出让收入,形成稳定税源。 结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需坚持“中央统筹、地方自主、均衡发展”的原则,通过优化事权划分、培育主体税源、完善转移支付、激活税收自主权等多维举措,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现代财政制度。这一过程中,需平衡改革力度与地方承受能力,避免“一刀切”,最终实现地方财政能力的可持续提升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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