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行为的效力
如果七旬老太在送“钻石”(虚拟礼物,代表一定价值)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老太有可能索回: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老太在赠与当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轻度认知障碍影响其对赠与行为性质和后果的判断),且其监护人未追认该赠与行为,那么该赠与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欺诈、胁迫等非自愿情形:如果男主播存在欺诈手段(例如故意编造悲惨身世欺骗老太同情而让其赠送礼物)或者胁迫行为(如以威胁老太及其家人安全等手段迫使她赠送礼物),老太可以基于欺诈、胁迫为由撤销赠与行为并索回财产。
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如果老太对赠送“钻石”价值存在重大误解(如以为“钻石”只是毫无价值的游戏道具,不知道会产生6万元的实际价值),或者赠与行为显失公平(如男主播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收受高额礼物,而老太是基于错误认识或者不公正的情况赠送),老太也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赠与。
法律途径及证据要求
如果老太要索回,她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老太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例如,医疗证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与男主播的聊天记录证明欺诈或胁迫情况、关于对“钻石”价值存在误解的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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