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口通常具有以下一些特征的人群:
从收入数量角度
城乡居民
收入低于特定标准
在农村地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确定的农村低收入标准线,可被视为低收入人口。例如,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可能仅有几千元,远低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
在城市中,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如5 2倍左右,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或者处于当地设定的低收入线以下,就属于低收入人口范畴。像一些城市中以打零工为生的家庭,月收入可能仅够维持基本的温饱,没有多少结余应对其他生活需求。
个体从业者
收入不稳定且微薄
例如一些街边流动小摊贩,他们的日收入可能只有几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并且受到天气、季节、城市管理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收入极不稳定。这些小摊贩的年总收入往往处于较低水平,属于低收入人群。
还有一些非正规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尤其是兼职家政工作者,每月工作时长有限,时薪相对较低,可能月收入仅在1000 2000元左右,难以维持较高水平的生活开销。
从就业和社会保障角度
就业困难群体
长期失业者
由于自身技能水平有限或者所在地区就业机会缺乏,一些人长期处于失业状态。比如一些传统重工业衰退地区的工人,在企业倒闭后,由于缺乏新兴产业所需的技能(如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技能等),长期找不到工作,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来源,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属于低收入人口。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低收入者
像部分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有工作,但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不高。以快递员为例,如果业务量不饱和的区域的快递员,月收入可能只有3000 4000元左右,而且他们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一旦遇到生病、受伤等情况,可能会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
社会保障不足人群
未被社保完全覆盖者
一些在非正规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如小型个体加工厂中的工人,企业可能没有为他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这些工人一旦面临年老、疾病等情况,缺乏足够的社会保障支撑,仅靠微薄的工资收入难以维持生活,容易成为低收入人口。
农村中的部分老年人口,他们可能只享受较低水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每月只有100 200元左右,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医疗、营养等多方面需求,如果没有子女的额外赡养,就属于低收入群体。
从社会结构和特殊情况角度
特殊家庭结构群体
单亲家庭(低收入情况)
单亲家庭尤其是由母亲单独抚养孩子的家庭,在就业市场上往往面临更多的挑战。例如,一位单亲母亲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可能只能选择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但收入较低的兼职工作,如手工活计件工作等。她要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多项费用,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整体家庭收入处于较低水平。
多子女且劳动力缺乏家庭
在农村地区,一些家庭子女众多,但缺乏足够的劳动力外出务工或进行高效的农业生产。例如,一个家庭有3 4个未成年子女,只有父母两个劳动力,主要依靠传统农业种植维持生计,土地产出有限,又没有其他增收途径,这样的家庭人均收入较低,属于低收入人口。
弱势群体
残障人士及其家庭
残障人士由于身体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就业机会受限。即使能够就业,往往也是在一些福利性企业从事简单的手工劳动,工资收入很低。而且他们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备等方面还需要额外支出,这使得整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增大,家庭收入往往处于较低水平,属于低收入人口范畴。
老年人(部分情况)
除了上述提到的农村老年人口社会保障不足导致的低收入情况外,城市中一些没有退休金或者退休金极低的老年人,如果没有子女的赡养或者其他收入来源,仅靠微薄的社会救助金生活,也属于低收入人群。他们在生活中需要精打细算,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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