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跌落坑洞受伤,未履约定物业当赔”体现了物业在未履行合同约定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下是相关案例及分析:青海互助县案例:2020年9月23日,青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服务的互助县某明珠小区内,业主张某春乘坐电梯时误达负一楼,因该负一楼既未安装照明设施,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张某春出电梯后不慎跌落至遗留坑洞,致使腰背部、右下肢严重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相关场地切实履行维修、管理义务,导致原告人身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物业公司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3万元。武汉青山区案例:蔡先生在小区给电动车充电时,不慎踩翻井盖差点摔至井底,致头颈、背部受伤。物业虽已设置警戒线,但不明显,且未及时更换新井盖,未能有效防止意外发生。而蔡先生事发时也未注意现场环境,存在疏忽。经法院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由法院委托鉴定,最终物业公司赔偿蔡先生1.5万元。西安鄠邑区案例:李某在回家时从小区绿化带内穿行,不慎掉入绿化带内的供水阀坑洞摔伤。法院查明,李某为节省时间擅自从绿化带内穿行,存在重大过错,而小区物业对其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定李某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9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10%的责任。这些案例表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为业主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当物业未履行合同约定,如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导致业主人身受伤时,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业主自身也存在疏忽等过错,也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分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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