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和放松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推出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互认等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具体如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河南郑州自2024年5月17日起,购买特定区域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山东青岛购房人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若为家庭首套、二套或保障性住房,购房人父母及子女也可提取。广东深圳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若政策落地实施,能帮助购房者降低还款成本,减轻每月还款压力。公积金异地互认:“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圈内职工在其他城市购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南京都市圈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也可互认互贷。此外,深圳与珠海、汕头等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异地贷款互认互通,方便居民跨城购房,促进人才流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限为27520元,下限为2100元。自2025年7月1日起,某地开始执行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00元,下限为2490元,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门槛和成本,减轻首付负担,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对接,同时也方便了跨城流动职工使用公积金,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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